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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改造怎么对接楼宇自控与空调系统?三种路径与边界

技术前沿 · 2026-09-29

摘要:照明改造很难绕开既有楼宇自控系统,但"要不要接、接到什么程度"是有讲究的。本文依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中关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照明控制的规定,梳理改造项目对接 BAS 的三种路径、旧平台带来的现实问题,并如实说明照明与空调联动能省什么、不能省什么,避免把占用状态共享的价值夸大成大幅节省空调电费。

既有建筑做照明改造,方案讨论到一半往往会被一个问题打断:我们楼里已经有楼宇自控系统了,新装的照明系统要不要接进去?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但有一套判断方法——先看标准怎么规定两者的关系,再看既有平台的实际情况,最后按改动量与风险选择对接路径。

需要先说明一点:照明改造与楼宇自控的对接,价值主要体现在管理效率与系统协同上,而不是体现在额外的电费节省上。把它当成一个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决策会轻松很多。

一、照明改造为什么绕不开楼宇自控

原因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标准层面。《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规定,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的设备范围宜包括冷热源、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水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等,采集信息宜包括温度、湿度、照度、电量等。也就是说,照明在智能建筑的框架里本来就是一个被监控、被采集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孤立子系统。设计标准之外,实施与检测环节还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2014)可以对照——它既规定了照明监控应实现的功能,也规定了检测时的抽样比例,两件事在改造项目里都会被问到。

第二层是管理层面。物业与设施管理团队一般已经在用一套平台看冷热源、空调、给排水、电梯的运行状态。如果照明单独一套系统、单独一个界面,运行人员就要在两个平台之间来回切换,交接班信息也容易断。改造如果能顺带把照明纳入既有平台,日常管理的负担会明显下降。

第三层是改造项目自身的现实条件。既有建筑的 BAS 往往建成多年,通信接口、点位表、原厂商的支持力度都不确定。这个现实构成了本文后面要重点讨论的"旧平台问题"。

二、标准怎么规定两者的关系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对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关系有明确安排,可以归纳成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采用专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对于功能复杂、照明环境要求高的公共建筑,宜采用专用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此时标准的要求是:该系统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作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子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置通信接口。这句话包含两个要点——"相对独立性"意味着照明系统要能自己独立完成照明控制,不因 BAS 故障而失控;"作为子系统、设通信接口"意味着它又要向上提供状态与数据。

第二种情形:不采用专用系统,但设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此时公共区域的照明应纳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范围。

标准同时给出了几条对照明控制的通用要求,改造之后同样适用:公共区域的灯具应设置声控、光控、定时、感应等自控装置;各类房间内灯具数量不少于 2 个时应分组控制;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能独立控制。此外,标准对控制方式的总体要求是分散与集中、手动与自动相结合,对照明系统应根据建筑特点、功能、标准与使用要求来配置。相关的电气设计要求可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三、旧 BAS 平台的现实问题

标准写的是应然,改造现场面对的是实然。既有建筑的楼宇自控系统,常见的麻烦有三类:

  1. 接口协议不匹配。老平台使用的通信协议与现在主流照明系统的协议不一致,需要网关或协议转换设备做中间层;转换层本身又成了一个需要维护的环节。
  2. 点位表缺失。当年的竣工资料不全,现在没人能说清 BAS 里哪些点位是空的、哪些点位对应哪个物理回路。要在上面加点位,先得花时间把现状摸清楚。
  3. 原厂商不配合或已停止维护。老平台的厂商可能已经不再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对改造项目的对接需求响应缓慢、报价很高。这类情况在改造中并不少见。

这三类问题决定了一件事:对接方案不能按"理想状态"设计,而要先评估既有平台的开放程度,再决定接到什么程度。如果平台本身已经处于半停用状态,硬要接进去,反而给新系统增加了一个脆弱环节。

四、三种对接路径怎么选

实践中可行的对接方式可以归为三种,改动量与风险依次递增:

对接路径 做法 改动量 风险 适用场景
独立运行 + 状态上报 照明系统独立完成控制,仅通过干接点或通信点向 BAS 提供运行状态与故障信号 小 低 既有的 BAS 仍在使用,但只要求"看得见"
作为 BAS 的子系统 照明系统接受 BAS 下发的开关或场景指令,同时向 BAS 上报状态 大 较高 BAS 平台开放、维护正常、有统一管理流程
只做数据上传 照明系统把能耗与照度数据上传到能效监管平台,不接受外部控制 中 低 改造项目中最具性价比的一种

从改造项目的角度,第一种与第三种是最常采用的两条路。第一种解决"管理上看得见"的需求,把照明系统作为一个受监控对象纳入既有平台,而不把控制权交出去;第三种解决"数据要能为能效管理服务"的需求,照明能耗与照度本身就是建筑能效监管的重要输入,上传数据就能产生价值,而且完全不影响照明系统自身的稳定运行。

第二种路径的改动量与风险最高,采用前建议先回答三个问题:既有 BAS 平台由谁维护、能否提供完整的点位与接口文档、后续由谁负责联调。三个问题里任何一个答不上来,都建议退回到第一种或第三种路径。

五、与空调联动能省什么、不能省什么

谈照明与空调联动,需要先把话说清楚:照明改造本身不会带来空调电费的大幅下降。照明与空调是两套独立的负荷,照明功率的大头已经在灯具替换和按需照明中省掉了,这部分节省不会被重复计算到空调上。

真正有节能意义的联动点并不多,主要是一处:占用状态共享。照明系统天然知道每个区域有没有人——这是感应控制的基础数据。把这份占用状态共享给空调与新风系统,可以让会议室、多功能厅这类"使用时间不固定、空置时间长"的空间,在无人时不再维持空调与新风运行。这个联动点的价值是真实的,但它来自"把空调该停的时候停掉",而不是来自照明。换句话说,省的是空调该省的那部分,照明只是提供了一个准确的占用信号。

反过来,有几件事不宜期待:不宜期待照明系统接管空调的温控逻辑;不宜期待通过照明改造的节能量去论证空调系统的改造收益;不宜在方案里把两套系统的节能效果相加后作为一个数字对外承诺。照明系统的能耗数据更适合作为建筑能效监管的输入之一,用来支撑整体能耗的分析与优化,而不是作为空调节能的计算依据。照明改造自身的节能效果,具体以项目实测为准。

洪哥(洪楚辉)的观点:有个客户问过我,说他们楼的空调电费比照明高得多,能不能靠这次照明改造"顺手把空调也管起来"。我的回答是:能顺手给空调提供一个它现在缺的信号,但不能指望照明去省空调的电。当时我们做的事很简单——把那层会议室的占用状态通过通信接口给了既有平台,让无人时段的空调与新风能停下来。年底复盘,会议室那部分的空调运行时长确实短了一截,但那是空调策略调整的结果,不是照明的功劳。我喜欢把边界说清楚,因为改造项目里最怕的就是把一个说不清来源的数字承诺出去,第二年对不上账,双方都难受。

常见问题

Q1:楼里没有 BAS,还需要考虑对接吗?

不需要为对接而对接。没有 BAS 的情况下,照明系统独立运行即可,把控制策略、参数设定表和数据记录做好,价值并不会减少。后续如果要建能效监管平台,照明系统预留数据上传能力就够了,这在方案阶段明确一下即可。

Q2: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一定要作为 BAS 的子系统吗?

按《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时,它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作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子系统,与 BAS 设通信接口。这里的关键是"相对独立性"——照明控制不能依赖 BAS 才能工作。所以即使按子系统的方式设计,也要保证 BAS 离线时照明系统仍能独立运行。

Q3:公共区域不采用专用智能照明系统,标准有什么要求?

此时公共区域的照明应纳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范围。此外,公共区域灯具应设置声控、光控、定时、感应等自控装置;房间内灯具数量不少于 2 个时应分组控制;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能独立控制。这几条在改造项目中同样是可对照执行的检查项。

Q4:老 BAS 平台完全不开放,怎么处理?

退回到"只做数据上传"或"独立运行"的路径,不强求控制层面的对接。可以要求照明系统提供标准的通信接口与数据点表,等既有平台具备接入条件时再扩展。把不可控的环节从方案里去掉,改造的交付风险会小很多。

Q5:照明系统的分组与 BAS 的监控点位怎么对应?

建议按控制分组的粒度建立对应关系,一个分组对应一个或一组监控点,并在交付时提供点位对照表。如果分组与监控点的对应关系不清,后期的排查会很吃力。《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2014)第 4.5 节对照明提出了四项功能要求:应能监测室内公共照明不同楼层和区域的照明回路开关状态,宜能监测室内外的区域照度;应能实现主要回路的开关控制;应能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表控制相应回路的开关;宜能设定场景模式、修改服务区域的照度设定值、启停各照明回路或调节相应灯具的调光器。同一规范的检测要求还规定,照明应按被监控回路总数的 20% 抽样检测,且不得少于 10 个回路,总回路数少于 10 个的应全数检测——这条在编制检测方案时值得提前对照。改造后的系统扩容与分区设计,可以参考智能照明节能系统的方案说明,涉及现场勘测与布点的部分可结合工程照明解决方案的流程一起推进。

Q6:对接之后,照明的控制权归谁?

建议明确划分:日常照明控制归照明系统自身(它的场景与感应逻辑是为照明专门设计的),BAS 只在必要时下发区域级或场景级指令。权限划分写进方案与运维手册,避免出现两边都能改、出了问题谁都说不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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