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铁车站照明改造最特殊的一点,是车站不能停运。所有作业只能压缩在夜间停运后的窗口里完成,这决定了改造方案必须按「分区、分夜、可中断」来设计。照度方面,地下站站厅公共区按 200 lx、站台公共区按 150 lx 控制,出入口通道与楼梯 150 lx,管理用房与车站控制室 300 lx,功率密度各有上限;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的切换时间与供电时间则以《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 16275-2025 为依据。
一、地铁车站改造的硬约束:不能停运
商业楼宇的照明改造可以挑夜间、挑周末,实在不行还能暂停部分区域的使用。地铁车站没有这个余地——运营时间几乎固定,只有首班车之前与末班车之后才是作业窗口,中间还要预留设备复位、清扫与安全确认的时间。一个夜班真正能用来施工的时长,通常只有三四个小时。
这个约束会反过来决定技术方案。任何需要整层停电、连续作业的做法在地铁车站都很难落地;方案必须做到可以按区域、按回路切割,今天做半个站厅、明天做另一半,中间能够恢复原状并安全送电。灯具与控制器要能即装即用,不允许依赖后台长时间联调才能点亮。这类组织方式属于工程照明解决方案里的施工组织范畴,与新建项目完全不是一回事。
另一个约束是进撤场。人员、材料、工具进出车站有固定流程与时间成本,一个夜班实际能搬运并安装的灯具数量是有限的。方案里的「每夜工作量」应当按实测的搬运与安装能力倒推,而不是按理论工时估算——这一点在方案评审时经常被忽略,到了现场才发现排不进去。
二、各区域照度与功率密度要求
GB 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表 15.6.10 给出了车站及区间各区域的正常照明平均照度标准。站厅公共区与站台公共区是改造的主战场,也是照明用电最集中的地方:地下站站厅公共区 200 lx、站台公共区 150 lx,以地面为参考平面,功率密度不超过 7 W/m²;高架站站厅 150 lx、站台 100 lx。
出入口、通道与楼梯同样是 150 lx。自动售票机与售票亭、车站及消防控制室、管理用房是 300 lx,功率密度放宽到 9 W/m²。变电所、配电室、通信与信号等设备用房按 1.5m 垂直面 150 lx 控制,泵房与风机房 100 lx。区间隧道以及地面、高架线路的轨平面只要 5 lx,但地下线路的渡线、岔线、折返线等道岔区段轨平面要求 150 lx——这一条在改造时容易被漏掉,因为道岔区的照明往往不按车站的思路配置。
改造中最常见的偏差出在「平均值」这三个字上。表里给的是平均照度,实际验收还要看均匀度与眩光。把站厅的灯具数量减下来、保留高功率灯具,平均值可能仍然达标,但柱子根部、扶梯口、闸机附近会出现明显暗区,而这些位置恰恰是人流交汇、需要看清导向标识的地方。
| 区域 | 正常照明平均照度 | 功率密度 | 改造策略与时段 |
|---|---|---|---|
| 地下站·站厅公共区 | 200 lx(地面参考平面) | ≤7 W/m² | 分区分时 + 平峰调光,夜间窗口作业 |
| 地下站·站台公共区 | 150 lx | ≤7 W/m² | 按候车区与楼扶梯口分行控制 |
| 高架站·站厅 / 站台 | 150 lx / 100 lx | ≤7 W/m² | 兼顾防风防水防尘要求 |
| 出入口、通道、楼梯 | 150 lx | ≤7 W/m² | 过渡照明单独分组,按昼夜分别设定 |
| 售票机、车站及消防控制室、管理用房 | 300 lx | ≤9 W/m² | 恒照度 + 定时,慎用纯人感 |
| 设备用房(变电所、配电室、通号等) | 150 lx(1.5m 垂直面) | ≤7 W/m² | 人走灯灭,收益最直接 |
| 泵房、风机房 | 100 lx | ≤6 W/m² | 低频巡检模式 |
| 区间隧道、地面及高架轨平面 | 5 lx | — | 一般不属车站改造范围 |
| 道岔区段轨平面 | 150 lx | — | 改造前须单独核对是否被漏项 |
三、疏散与备用照明的底线
车站照明分几种工况运行,改造必须把每一种都交代清楚。按 GB 50157-2013,火灾时仍需工作的房间——变电所、配电室、车站控制室、消防泵房、通信与信号机房等——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 50%。
疏散照明方面,GB/T 16275-2025《城市轨道交通照明》规定车站疏散照明不小于 5.0 lx、区间线路不小于 3.0 lx;由正常照明转换为疏散照明的点亮时间不大于 5.0 s,疏散照明供电时间不小于 60 min;一般工作场所的备用照明不应小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 10%,切换时间同样不大于 5.0 s;非 24 小时连续运营的公共场所值班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标准的 10%。该标准全部代替了 2008 年版本,改造方案与验收文件里都应当引用现行版本,这也是审图环节会核对的一项。
落到施工上,底线很明确:不得因节能需要关闭、拆除或旁路既有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如果确因线路改造必须临时中断,要有替代照明措施与书面确认流程,并在当夜恢复。改造完成后,疏散照明的照度与切换时间要重新实测——这两项在改造前通常有历史记录,改造后必须重新建立基线,否则日后无法判断是否被改动过。
四、出入口的过渡照明
出入口通道的照明是车站里最容易被简单处理的一处。乘客从明亮的站厅走向室外,或从室外走进车站,眼睛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如果出入口照度被一刀切降下来,白天进站的乘客会觉得通道发黑,夜间出站的人则会在出口处感到刺眼。
GB/T 16275-2025 对过渡照明给出了取值方向:白天出入口内外的亮度变化宜按 1:10~1:15 取值,夜间宜按 2:1~4:1 取值。也就是说,白天通道内的亮度要明显低于室外(人从亮处走向暗处,需要逐级过渡),夜间则相反,内外落差要小得多。这组比例决定了出入口通道的照明不能做成恒定照度,而应当按昼夜分别设定。
改造时的做法是把出入口通道单独作为一个控制分组,与站厅公共区分开,按白天与夜间两套照度值配置。如果出入口本身有自然采光,白天可以进一步降低人工照明的比例,但要避免出现光斑与暗区的强烈对比。
五、夜间窗口里怎么干
前面几条约束叠加起来,就得到地铁车站改造的组织原则:先把「不能动的」和「可以动的」分开,再把可以动的部分排进夜班。
- 改造前完成照度实测与回路核查,标出必须保留的回路,包括应急、疏散与消防设备用房回路;
- 按站厅、站台、出入口、设备区划出独立作业面,每个夜班只推进一个作业面;
- 作业面内再按回路分批,确保任何时刻都有安全照明与疏散照明可用;
- 灯具与控制器按即装即用的要求选型,避免依赖后台长时间联调才能点亮;
- 每夜收工前实测该区域照度并记录,确认次日运营无隐患;
- 全部完成后按《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23 组织整体照度验收。
站厅与站台的节电量主要来自控制策略,而不是光源本身的替换:客流有明显的时段规律,首末班车前后、平峰与高峰差异很大。把公共区做成若干可独立调光的分组,平峰时段降低部分分组的输出,深夜与值班时段切换到值班照明模式,是不需要动土建的做法,也是智能照明节能系统在轨交场景里最主要的落点。设备用房照度要求高但停留人员少,是「人走灯灭」收益最直接的地方;管理用房与车站控制室因为长时间有人在岗,更适合做恒照度与定时。
洪哥(洪楚辉)的观点:地铁车站的活,我第一次去看就明白一件事——不是技术难,是时间不够。一个夜班三四个小时,进撤场走完流程,真正在梯子上干活的时间不到两小时。所以我现在看方案,最先看的不是总共有多少点位,而是一个夜班能干完多少。有份方案写得漂亮,一个晚上要换八十多套灯,实际上搬进来再搬出去都来不及。后来我们的经验是按作业面的自然边界分批,宁可六个夜班做一个小区域,也不要一个夜班铺开三个区域——铺开了收不了尾,第二天运营前恢复不过来,那是要出事的。
常见问题
Q1:地铁车站的照度是不是做得越高越好?
不是。车站照明按平均照度控制,同时有功率密度上限,做高于标准的照度既没有必要,也会直接推高运行电费。改造中真正需要关注的是均匀度与关键位置的照度——闸机、楼扶梯口、导向标识附近必须足够亮,而通道中段、设备区域的富余照度则可以适度下调。把富余的部分压下来,比整体调暗更安全。
Q2:站厅 200 lx、站台 150 lx,这个差异是怎么来的?
两者的人流特征不同。站厅是进出站、购票、换乘的集散空间,乘客会停留、找路、看标识,需要更高的照度;站台以候车为主,乘客动线单一、停留时间短,照度标准相应低一些。改造时不必强行统一,反而应当按各自的功能分区细化控制,站台在非高峰时段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
Q3:改造期间能不能临时关闭应急照明?
原则上不允许。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是车站安全的底线,任何节能措施都不能以关闭它们为代价。如果线路改造确实需要临时中断某一回路,必须有经确认的替代照明方案、明确的时段限制,并在当夜恢复、做好记录。改造完成后,疏散照明的照度与点亮时间要重新实测一遍。
Q4:过渡照明为什么白天和夜间的比例不一样?
因为人眼的方向不同。白天乘客多是从明亮的室外走进相对暗的通道,需要让亮度逐级下降,所以内外亮度比取 1:10~1:15;夜间室外很暗,乘客从车站往外出,如果通道内亮度仍然很高,出口处会产生强烈反差,所以比例收窄到 2:1~4:1。这也意味着出入口通道必须按昼夜两套设定运行,做成恒定照度就一定有一头不合适。
Q5:车站在外地,改造怎么配合?
外地项目按远程勘测 + 物流发货 + 远程安装指导的方式推进:前期通过视频与图纸核对完成现场勘测与照度核算,灯具与控制系统从深圳发货直达现场,安装与调试由远程技术指导配合当地施工方完成,施工作业由项目所在地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深圳本地项目则由我们直接上门,深圳地区 3 小时到场。